似乎又扯到题外去了。
不过,这仍归于历史观中的“天人关系”上面,因为那段历史时期,从根本上说,人们仍依赖于“天”来解释人类社会中的种种问题、是非、争端等等。
这个“天”,已很少有人格神的味道了,而只是自然本身罢了。
当然,对自然的认识与理解,也各有各的不同。
3.3 老庄的冤屈及其悖论:寓言体的妙用
人类是从大自然中走出来的,人类社会被称之为“第二自然”,这一深意,也许迄今仍未被人深刻理解。我们很难作出证明,在华夏的原始大地上,可曾有过类似赫西奥德长诗(工作与时令)中所描绘过的“黄金时代”,人类与自然融为一体,地肥水美,不愁吃喝,彼此间十分和蔼,绝无猜忌、嫉妒之心——这已近乎于老子和庄子所描写的“至德之隆”的社会了,但赫西奥德的“黄金时代”排斥了劳动,人只是在大自然中享受,而老子、庄子却一再强调劳动,并作为本能乃至于审美,似乎要高明一些,颇有点“共产主义”色彩。“黄金时代”的人死了要升天,成为神,庄子却为妻亡鼓盆而歌,够得上是“庆祝辩证法的胜利”。纵然如此,我们从中外古代的思想家的著作中,都无一例外地看到了,他们对社会出现等级、宗法、专制等一系列异化现象,都是深恶痛绝的,他们怀念那种按照人的本性自然而然、 自由自在的生活,宁可喂了猛兽,也不愿“人相食”——这太丑恶,太可怕了。